VIP帮助中心
中央红VIP卡的积分与回报

1、中央红VIP卡的积分:1元起积,普通商品10元积1分,家电、通讯类、金银珠宝、钟表、数码产品、照相器材、裘皮、健身器材等部分特殊商品50元积1分。(中央书店购物不积分)

2、中央红VIP卡的回报规则: 

★  中央商城的积分回报规则: 

☆  自然年度内累计积分在500-1000分(含500分,不含1000分),可领取价值相当于积分数10%的礼券。
☆  自然年度内累计积分在1000分(含1000分)以上,可领取价值相当于积分数15%的礼券。

★  中央红超市、小月亮便利店的回报规则: 

☆  自然年度内累计积分在50-100分(含50分,不含100分),可领取价值相当于积分数10%的礼券。
☆  自然年度内累计积分在100分(含100分)以上,可领取价值相当于积分数15%的礼券。

★  中央商城累计积分不足500分,中央红超市、小月亮便利店分别累计积分不足50分,则不可兑换回报礼券。

3、特别提示: 

★  积分的有效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,结算清零日期为每年的12月31日,回报礼券的办理日期为次年的1月15日至3月31日。

★  在年度结算日,即12月31日,卡内当年积分自动清零,1月1日起再购物计入下一年消费积分。

★  已达到回报级数的顾客但未在回报期内领取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★  使用回报礼券进行购物,不再进行积分累计,也不再享受折扣。 

★  领取礼券时卡主人需持VIP卡、本人身份证及购物信誉卡进行办理;若他人代取则需同时持VIP卡、卡主人及代领人双方身份证、购物信誉卡方可办理。 